治安、民爆
五千人以上及跨县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
发布:    时间:2012/11/9 15:35:09
行政事项 五千人以上及跨县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
办理内容 五千人以上及跨县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
办理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11条、《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第18条
申请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申请材料

1、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申请书;

2、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3、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活动方案载明活动的承办者,举办的日期、内容、规模、时间、地点、人数、入场券发售办法等;

4、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场所管理者提供活动场所的场所租赁、借用协议等证明;

6、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审核、审批的文件;

7、其他与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相关材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办理程序 临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审核—现场踏勘—决定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办理单位 临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