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
入伍注销
发布: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5/10/9 18:26:23
业务名称 入伍注销
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山西省常住户口登管理》等有关规定。
申办流程及所需材料 1、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未按规定注销户口的,公安派出所依据人民武装部门提供的应征公民入伍人员名单,经书面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服现役公民未注销户口的,经调查核实并书面告知应征公民入伍人员直系亲属后,可以直接注销其户口。
2、对因入伍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在其户口页上盖章注销,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办理时限 手续齐备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单位 公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