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变更
发布: 时间:2012/12/27 10:37:29
行政事项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变更
|
办理内容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变更
|
办理依据
|
《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实施细则》
|
申请条件
|
1、已取得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登记项目发生变更;
2、在证书的有效期内;
3、项目变更三十日之内。
|
提交材料
|
变更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程序
|
通过网上办公服务平台向设区的市公安局技防办提出变更申请
|
收费标准
|
暂不收费
|
办理期限
|
受理之日起17个工作日
|
办理单位
|
设区的市公安局技防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