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发布: 时间:2012/9/14 14:30:17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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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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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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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备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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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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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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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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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其他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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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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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公安厅(局)技防办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5、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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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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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上办公服务平台向省公安厅技防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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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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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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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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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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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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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技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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