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
省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发布:    时间:2012/9/14 14:30:17
行政事项 省外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管理
办理内容 《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备案证书》
办理依据 《山西省安全技术防范条例》
申请条件 已取得其他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
申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所在地省公安厅(局)技防办颁发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系统质量管理制度;

5、系统维护与维修保养服务措施。

办理程序 通过网上办公服务平台向省公安厅技防办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上真实有效的材料
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办理期限 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省公安厅技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