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民爆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发布:系统管理员    时间:2012/10/25 17:37:58
业务名称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备案内容 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
办理依据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
备案条件 需在工商部门登记并核发工商执照的废旧金属收购业
备案材料

1、填写备案企业或个体户基本情况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法人代表(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地的复印暂住证。

5、所在位置地理图。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租房合同书

办理程序

一、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

     1、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2、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3、领取营业执照

二、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商户:

     1、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2、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企业和个体商户在领取执照后到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三个工作日
办理单位 与工商部门登记同级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