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结构,提高公共交通通行效率,推动绿色、环保出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区新增4条公交专用车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置公交专用道的道路
1、滨河东路(锣鼓桥东十字路口至迎宾大道与滨河东路十字路口)
2、景观大道(滨河西路与景观大道丁字口至高铁火车站)
3、河汾路(锣鼓桥东十字路口至建设路丁字路口)
4、向阳东路(鼓楼北大街向阳路十字口至平阳南北街向阳路丁字口)
二、公交专用车道、专用时段
根据市区道路条件及实际状况,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上述路段顺向道路最右侧施划有黄色虚线的机动车道内。
公交专用车道的运行时段为6:00至20:00,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行驶、停放。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三、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的特殊情形
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2、市政施工养护车辆、环卫清扫车辆、园林施工养护车辆在作业时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
3、校车、客运班车以及单位和企业大中型固定班车(悬挂黄色号牌)载客可借道行驶。
4、社会车辆因出入沿路单位,需临时借用公交专用车道右转的,不影响公共汽车通行的车辆。
5、遇到交通事故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或交通标志指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车道。
四、其它规定
公交专用道实行固定和流动电子监控,对违法占用公交车道通行和停放的机动车辆实施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西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自2020年9月18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