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电信消费提醒的通告
发布:东城分局    时间:2013/5/17 0:00:00

 

    在5.17世界电信和信息社会日来临之际,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向全省广大使用电信业务的用户做出如下提醒:

    一、智能手机用户应及时关注流量使用情况,避免流量超出套餐标准产生高额费用。使用无线局域网(WLAN/WIFI)上网时,最好关闭手机3G的上网功能。请勿盲目下载、安装各类来源不明软件。

    二、使用免费试用业务应在免费试用期过后,及时查询是否被订制了此项业务。不要盲目开通电话营销业务,不要盲目参加手机有奖竞猜、有奖答题活动,不要盲目回复无资费提示的信息或网址链接。

    三、购买手机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有进网许可标志的手机终端。
    四、用户对所使用的电信业务或收费有异议时,首先应向相关电信运营企业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投诉,如果1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答复或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向山西省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电话12300进行申诉。
    电信企业投诉电话如下;
    山西联通:10010,山西移动:10086,
    山西电信:10000,山西铁通:1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