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视频监控抓拍系统对向阳路丁字口南人行横道(原铁路医院门口)、贡院街南街小学校门前人行横道进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并实施处罚,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