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的通知》(临气指发﹝2016﹞62号),原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的临汾市主城区及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霍州市主城区于12月5日12时解除限行措施。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