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通知,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古县、汾西县五县自11月25日24时起实施的主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规定于11月27日10时解除。关于临汾主城区和其他四县、市、区主城区解除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事宜,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积极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气象部门及环保部门积极会商,请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
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O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