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布:尧都区公安局指挥中心     时间:2013/4/15 0:00:00

关于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交通管理局、处:  

近期,据部分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时,发现一些以所谓“小批量”、“小3C”名义进口的汽车外廓尺寸、转向灯、车辆识别代号、产品标牌等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还存在违规改装等问题。为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管理,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进口汽车登记查验把关。从各地上报违规进口车型看,主要存在未安装后雾灯、无中文产品标牌、转向灯颜色、里程表、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不符合国家标准等问题。各地在办理进口汽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重点查验进口汽车车辆识别代号、产品标牌、里程表、外部灯具和信号装置等,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地市级车辆管理所要针对违规问题较多的进口车型,进一步细化查验工作流程、项目和要求,建立双查验民警把关复核制度,完善嫌疑进口汽车调查制度,加强重点进口车型查验工作监督。 

二、严格违规进口汽车产品上报。对发现的违规进口汽车产品,要复印留存车辆照片、违规部位照片、相关进口资料和凭证等,及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上报,并通报当地质检部门和海关。我局将定期汇总各地上报情况,通报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相关部门。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对已购买违规进口汽车的,在办理退办业务时,要告知退办原因和购买违规车辆的危害,提示群众办理退车手续,避免引发矛盾。要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途径,加强社会宣传提示,广泛告知群众购买违规进口汽车的质量风险,通报发现的违规车型和生产、销售厂家。  

三、严格落实违规登记责任追究。要严格进口汽车注册登记工作监督,定期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并会同纪委、督察部门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严肃违规问题查处。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办理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的,严肃追究民警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发现利用违规办理进口汽车登记牟取利益的,一律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网上监控等方式加强监督工作。  

各地执行情况请及时上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