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我省社保卡应用功能全面启动
发布:永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3/6/3 9:15:13
    5月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全面启动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据悉,社会保障卡功能主要应用于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中的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待遇支付,技校生、创业培训、再就业培训、职业培训等补贴支付,并根据各地实际,逐步拓展到其他政府公共事务应用领域。

    为实现山西省 “社保全覆盖,服务一卡通”目标,省人社厅与主要商业银行完成了社保卡银行网点应用部署,在全省全面启动了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2013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要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城乡居民要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上半年,市级和80%的县(市、区)先行启动。

    具体应用流程为,社保经办机构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参保人员相对集中的地域,确定发卡银行服务机构作为代发代扣机构,双方签订协议,设立代发代扣账户,便于基金征缴和待遇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的城乡居民或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根据规定的缴费标准和社保经办机构的缴费时间要求,通过发卡银行的服务网点、ATM自助存取款终端或电话POS机,按照自己选定的缴费标准将缴费金额存入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发卡银行代发代扣机构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缴费明细,从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代扣所需缴纳的金额,划转至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代扣账户,同时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反馈扣缴结果。在三个工作日内,发卡银行代发代扣机构要将代扣的社会保险基金全部划转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基金收入专户。

    参保人员领取有关社保待遇时,发卡银行代发代扣机构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待遇支付数据,从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的代发账户将待遇划转至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同时要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反馈发放结果。参保人员通过发卡银行的服务网点、ATM自助存取款终端或电话POS机提取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