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清明祭祀请勿在燃气管道旁燃放烟花爆竹
发布:洪洞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8 13:53:00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祭祖的人逐渐增多。作为我国的传统节日,扫墓、祭奠亡灵已成为习俗。清明时节,风大物燥,加之近期气温回升,草木易燃,市民祭祀扫墓活动频繁,山林枯木干燥易燃,极易引发火灾。然而历年来,因清明节祭奠中发生的火灾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了重大损失。因此,清明节期间的防火问题显得更为重要。在此警方温馨提醒广大市民。

清明节期间勿忘防火,做到平安祭祀、文明扫墓。焚香、烧纸及放鞭炮一定要到指定地点。在焚香、烧纸时,一定要注意周边围堵,防止正燃烧的火纸乱飞;发现有带火的纸屑飞起,应立即扑灭;祭拜完后,务必要守候余火彻底熄灭再离开。

同时不要在燃气管道旁、高压线下、汽车旁、化粪池边、芦苇草垛及工地、工棚附近焚烧香纸或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火灾和爆炸。同时严禁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一定要保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