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发布: 时间:2012/10/27 13:30:04
行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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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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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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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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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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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口、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第十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六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申请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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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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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登记的单位按《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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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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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副本和复印件或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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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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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县(市、区)审核->市审核省审核、签发->办结初次受理购买许可的可在网上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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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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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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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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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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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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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禁毒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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