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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    时间:2017/7/2 11:33:23

    中共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7月1日至7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专项巡察。11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临汾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巡查组巡察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逐条梳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坚决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认真落实各项巡察整改任务,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省排名第二。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谋划整改工作

    市局党委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作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整改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意见后,市局当天即召开党委巡察整改推进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和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精神上来,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推动工作的过程,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公安工作的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马德荣任组长,市局党委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督促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巡察整改以来,市局党委坚持将整改任务纳入每周局长例会研究内容,先后8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针对牵头整改任务分别主持召开10余次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各处室也都按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组织本部门深入细致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有效有序推进。三是认真制定方案。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组织领导、整改内容和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反馈意见,确立了2个方面4项整改任务,形成了17条具体的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基层党组织和相关处室也都按照党委要求,制定了本部门具体的整改方案。市局《整改方案》制定过程中,反复征求基层党组织和相关处室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研究整改措施,使得整改工作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措施更加具体、落实更加有力,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统筹推进整改。市局党委及时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文件形式向涉矿、民爆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通报》,要求组织全体民警学习讨论。整改工作实行销号制度,完成一项、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建立逐级传导责任压力机制,畅通责任压力传导渠道,党委书记逐一同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和联系单位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带头承担责任、带头反思剖析、带头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抓组织协调、抓重点难点,牵头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各基层党组织成立由支部书记牵头的巡察整改机构,深挖细找问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全局上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真正做到了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贰过”,推动了整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强化工作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市局党委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密切关注、紧紧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党的领导,提升涉矿涉爆工作成效

    1.针对“涉矿部门职能萎缩”问题。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市局党委专题研究涉矿部门职能问题,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和公安工作实际,将部分民警抽调至民爆部门协助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支队的职责和分工,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民警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每周组织民警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侦查破案能力和安全责任事故查处水平。四是强化队伍管理。进一步深化“四项整治”活动,有力整治了领导班子“软懒散”、 服务群众“冷硬横”、纪律作风“稀拉松”、内务管理“脏乱差”等问题。五是推动案件查办。健全完善同煤炭、国土、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扩大了案件线索来源,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共出检查矿山、矿点20余点次,办理涉矿案件9起,抓捕违法犯罪人员27人。

    2.针对“民爆物品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民爆支队民警专题研究民爆物品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改进措施。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严打枪爆犯罪。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持续深化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共破获涉爆涉枪刑事案件4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四是严缴危爆物品。健全完善民爆物品安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组织开展了民爆物品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7万余份,全面清查收缴非法危爆物品,收缴炸药92608公斤、雷管137170枚、枪支212支、子弹37293发。五是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涉爆重点单位和人员管控,推动各部门落实危爆物品监管责任,建立完善了“闭环式”监管台账。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建“主业意识”

     1.针对“支部开展活动较少,党费台账不完善,党员积极性有待提高”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党支部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党支部活动,切实增强了党支部和党员民警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二是认真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详实客观的原则,对支部活动记录进行“回头看”, 做到了支部活动有痕、有据、可查。三是完善党员党费台账。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完善支部党员党费台账和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表,明确每名党员民警党费标准,按时足额收缴上交党费。四是提高党员民警积极性。党委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各支部持续深化“亮明身份、履职尽责”主题党日活动成效,增强了党员民警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机关党办创新党员学习方式、丰富党员活动内容,有效提高了党员的积极性,形成了良好的党建工作氛围。

    2.针对“学习讨论开展进度缓慢,个别同志党课笔记不全”问题。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各支部严格按照市局《关于集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两学一做”办公室要求,加快学习讨论进度,扎实推进学习教育。二是健全完善支部学习计划。各支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查漏补缺,针对性制定完善了学习计划,有步骤推进落实。三是加强学习笔记检查力度。党员民警严格按照要求,自觉抄写学习笔记;各支部对学习笔记主动进行自查,针对问题强化督促改正;“两学一做”办公室和机关党办采取定期检查、临时抽查等措施检查党员学习笔记和支部工作手册,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

    三、坚持以点带面,全面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市委巡察期间,市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将专项巡察整改工作引深扩大到全局整体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巩固扩大了巡察整改成果。

    (一)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先后6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落实“两个责任”,明确了党委班子主体责任10类33项、党委书记责任6类17项、班子成员共性责任5类19项、班子成员个性责任40项和纪委监督责任10项、纪委书记及监察室主任责任各16项,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明晰;二是推动责任落实。局党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局党委书记、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责任书,局纪委书记分别与县局纪委书记签订了责任书;局党委组织重点警种开展了述职述廉,班子成员逐一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点评;班子成员包片深入各县局督导检查“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县局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党员干部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有力推动了责任落实。三是发挥表率作用。市局党坚持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工程,始终紧紧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党委书记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做出表率;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亲力亲为,形成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合力。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建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提醒制度(试行)》、《县局及市局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述纪述廉述作风述主体责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五是坚持挺纪在前。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年活动,组织开展了“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项整治;认真落实 “三重一大”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重大项目、干部任免、重要决策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坚持纪委全程参与和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每周局长例会学习制度,先后组织集体学习28次;党委书记带头为全体党员民警讲授党课,班子成员讲授党课6场次;组织民警观看《警钟》、《为警徽添彩》、《永远在路上》等勤政廉政教育片和警示教育片266场次,收看人员达1.89万人次;印发正风肃纪通知5份,编发廉政短信15万余条,组织专项检查6轮次。七是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成了全市县级公安局长、政委的调整;认真抓好队伍管理,严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了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档案252份,诫勉谈话33人,提醒谈话41人,函询谈话6人。

    (二)坚持党建引领、党建带动,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夯实组织基础建立健全了局机关35个党支部,形成了党委负总责、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支部抓落实、机关党委推进实施、党员民警积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党建工作大格局,为局机关各项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基础。二是全面落实责任。党委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完善了党建工作制度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社区活动,召开了支部书记“面对面”述职大会,坚持把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定标准、压担子、严查评,推动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强化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15次,支部集体学习41次,领导班子开展专题研讨6次,党支部开展党课辅导71场次;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增强了“四个意识”,做到了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深入开展四讲四有专题研讨和学系列讲话,解决突出问题学习交流,真正做到把查摆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四是规范基础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基层党建七项重点任务,完成了各支部换届选举,为24个设有支委的支部增选了纪检委员;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制度》等制度规定,推行机关党支部台账式、程式化管理,确保了党组织生活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探索建立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的办法措施,对新发展的党员实施全程记实制度,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稳妥慎重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五是取得显著成效。理论武装呈现新亮点,形成了以上率下抓领导、抓党员民警普遍提高、走出去请进来等多渠道培训模式;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局机关基层党支部落实“定查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等工作受到了市直工委表扬;争先创优取得新成绩,市局2名同志分别被授予“省、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五星级”支部优秀率达14%,高于市直机关优秀率达10%的要求,各项党务工作在市直机关名列前茅。

    (三)坚持专项整治、执纪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强化突出问题整治。进一步深化“秉公执法,人民公安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涉案财物管理、公安特费使用、违规经商办企和“一整治五排查”、“一深化三整治”等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进行认真整改;开展了重点警种、窗口单位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受理反映的问题线索822条,查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6起12人,今年以来,群众反映问题线索同比下降58.4%;持续推进“四项整治”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纠正各类问题115个,组织处理11人,二是强化案件线索查办。扎实开展巡视整改“回头看”活动,省委巡视组交办的4件问题线索,已全部查结上报;纪检监督部门全年共追责问责80人,其中诫勉谈话33人,提醒谈话41人,函询谈话6人;共收到群众来信来访问题线索150件,组织初核75件,立案审查25案46人,其中纪律处分31人、组织处理15人。三是强化干部群众监督。建立了政风行风监督员分组监督机制,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33名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全市22个县局开展当事人回访活动,共调阅案卷252卷,回访当事人260人,走访群众500余人,群众满意率达98.4%与市广播电台交通文艺频率开播29期《警民共建平安临汾》节目,主动接受监督,提升队伍形象。  

    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巡察组的有力指导下,全局上下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一些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对比市委要求和群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层层递减的现象;二是党建工作开展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功能和作用发挥还不够;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不到位,党员民警违法违纪仍呈高发趋势。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全市公安机关少数领导干部对落实“两个责任”认识不高、措施不力,担当精神有所缺失。

    下一步,市局党委将按照市委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从严从实、善始善终,把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一是从落实“两个责任”入手,坚持从严治警,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二是从党建工作入手,坚持政治建警,切实抓好思想理论武装;三是从廉政建设入手,坚持廉洁从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执法为民、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将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转化成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动力,以整改实效凝聚人心、汇集力量、推动工作,用工作成绩体现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7-2580110;电子邮箱:13546538998@163.com

    中共临汾市公安局党委   

    2017年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