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护照、签证;
(二)与居留事由有关的证明;
(三)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四)交验省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或确认证明原件;
(五)按规定缴纳证件费。申请方式: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等情形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应当由本人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二)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三)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保证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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