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公安部交管局指出: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系误读
发布:大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3/5/8 8:57:36

针对有媒体报道“公安部允许‘1个驾驶本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公安部交管局指出,该说法系个别媒体误读。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对“买分卖分”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安部交管局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核查程序。欢迎关心交通管理的广大群众通过新浪微博“交通安全微发布”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共创良好的文明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