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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交警宣传新规 盘点7种驾驶陋习
发布:东城分局    时间:2013/4/19 15:12:32

七种交通违法容易被忽视

 

    陋习一

斑马线前不让人,一次记3分!

  一些车辆经过斑马线,往往不主动避让行人,忽视行人的人身安全,这种不良驾车行为较为普遍。

  2012年12月31日下午,记者在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前以及大学鲁班路口附近斑马线观察发现,车辆途经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几乎都能做到斑马线前避让行人,但途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斑马线时,多数车辆不仅不减速慢行,还不避让行人,导致不时出现行人险被车撞的情况。

  交警表示,斑马线是保障行人安全通过道路的交通信号,行人在斑马线上有特别的通行权利。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然而,一些司机图快抢过斑马线,危及行人安全,养成坏习惯。

  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一负责人称,从2013年1月1日起,机动车行驶中遇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让行,否则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3分。

  陋习二

  超速行驶违法,一次记3分、6分或12分!

  超速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也是司机容易忽视的驾车陋习。一些司机在驾车过程中缓加油门,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但自己却没有留意到,结果车子超速行驶,自己浑然不觉,尤其是跑长途的货车或客车司机驾车更容易超速。行内有着“十次事故九次快”的说法,可见超速违法行为的危害。

  公安部123号令对超速驾驶制定了严格的记分规定,根据不同车型在不同道路的不同超速比例,一次记3分、6分或12分。为此,南宁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驾车时随时留意车速,尤其是在市区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几条道路(比如江北大道,快环、鲁班路等),并注意查看沿途的限速标志牌,切勿超速驾驶。

  陋习三

  不按规定超车,一次记3分!

  在高速路或市区道路上,因机动车出行量大增或路况复杂等原因,导致部分路段出现堵车、车辆滞留等情况。在这种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下,司机驾车仍强行超车,不仅将加剧拥堵,还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然而,不少司机仍带着不按照规定超车的陋习上路,埋下了交通安全隐患。

  123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为此,南宁交警部门呼吁,日常出行中,司机相互礼让,形成文明行车的良好氛围,才能消除此类隐患。

  陋习四

  不按规定装车牌,一次记12分!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按照相关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等违法行为社会危害性大、行为性质恶劣。为此,123号令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

  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南宁交警发现不少车主喜欢对车牌进行装饰,如在车牌上贴字或贴图,也有的车主安装车牌时使用可扭动的螺丝,而未用固封螺丝固定车牌。按照相关规定,车牌上贴字或贴图,属于故意遮挡车牌,而未安装固封螺丝属于不按规定安装号牌。针对以上两种陋习,交警部门在123号令实施后进行查处,将做记12分处罚。

  陋习五

  未带合格保险标志,一次记1分!

  在驾驶机动车时,不少司机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觉得不被交警查到就没事,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行车。交警部门在日常的查处过程中,查获到未携带保险、检验合格标志以及两证驾车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比例非常大。

  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等规定,驾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将被处罚金,并扣1分。南宁市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说,开车前,司机应检查是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养成良好的习惯,正如坐飞机前先检查是否携带身份证一样。

  陋习六

  开车不系安全带,一次记2分!

  驾车时,司机须系安全带,这是交通安全常识,也是保护司机的有力措施。因为机动车高速行驶时遇到意外情况紧急制动时,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司机束缚在座椅上,避免或减轻碰撞伤害。但一些司机却忘记或嫌麻烦不系安全带,自认为只要谨慎开车就可保安全,孰料出事故伤了自己,才后悔不已。

  为督促驾驶人使用安全带,公安部123号令规定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一次记2分。

  陋习七

  驾驶时打手机,一次记2分

  驾车的时候,司机可能有事需要使用电话的情况很普遍,但多数人为避免误事会选择边开车边接打电话,在不少司机的心中,这是驾车技术过硬的表现,但只要接打电话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影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2012年,因司机边接打电话边驾车,一心二用引发过不少交通事故,为此引起交警部门的关注。

  南宁市交警支队秩序科一负责人说,按照公安部123号令等规定,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将被处以100元罚款,并记2分。其实,避免驾车时接、打手机很容易,只要安全停车靠边接打电话就可以。

  记者了解到,交警查处驾车接打手机违法行为有一定的难度,这是因为取证很困难:该违法行为发生时无规律,并且不在特定区域内发生,让交警部门难以发现和取证。不过,交警部门表示,将加大查处该违法行为的力度,确保此项执法能够落实。(记者 苑长军)

  养成驾驶好习惯 便可不怵新规定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 苑长军)公安部123号令今日实施,其中加大记分方面的处罚力度引人关注,如闯红灯由3分提高到6分,大幅增加司机的违法成本。2012年12月31日,记者了解到,南宁的一些司机为适应123号令,已经提前“热身”,从20天前开始养成文明出行的习惯,尽力做到平安出行。

  韦女士买轿车用于上下班代步,因安全意识较高,所以最近两年时间没有出过交通事故。不过,每次遇到堵车,她就心烦意乱,曾因心急两次驾车闯了红灯,险些发生交通事故。

  去年12月初,韦女士了解到123号令于今日实施,届时将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就是说增加了司机的违法成本。如果司机一个周期内闯两次红灯,记分将达到12分,届时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扣留。司机还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才能拿回驾驶证。

  于是从去年12月初开始,她驾车时一直谨记着不超车、不超速、不闯红灯等,起初不能完全做到,但坚持了十几天后,终于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做到驾车能遵规守纪。经过20多天的过渡期,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适应123号令的规定。

  覃女士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为了节省时间拉更多的客人,本着这种侥幸心理,她开出租车开了3个多月,有一次因驾车逆行被交警处罚,但仍未放在心上。几天前,覃女士看本报相关报道后,了解到一次超速有可能被扣3分、6分或12分,超速情况严重的,一次就会被扣留驾驶证,这让她担心不已。其实,她心里也知道超速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就是无法摒弃这种陋习。123号令处罚交通违法行为严厉,让她不得不考虑违法成本。

  对于酒后驾车原规定的处罚,做销售行业的韦先生有所了解,但他觉得自己的行业十分特殊,不仅要请顾客吃饭和喝酒,还要开车送客户到酒店入住。他曾想方设法规避酒后驾车,但仍有两次酒驾,且未被交警抓到。

  据了解,酒驾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123号令作出了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记12分的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或非营运机动车,吊销驾驶证。此外,按照相关规定,醉酒驾驶很有可能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