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公安部发布“五一”消防安全提示
发布:直属分局宣传科    时间:2013/4/28 0:41:50
中国警察网讯 “五一”小长假来临,旅游、住宿、餐饮、娱乐等场所人员密集,为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公安部消防局4月27日发布消防安全知识提示,提醒公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共创平安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乘坐汽车、火车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车厢内吸烟,留意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位置。

  二、到公共场所活动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情,从最近的出口迅速逃生。

  三、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人离开要熄灭火源,出门时要关掉电源、气源。

  四、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

  五、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六、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发生火灾时能正常使用。严禁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七、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投诉。

  八、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九、不要乱拉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气设备和线路。

  十、特别提醒四川芦山地震灾区的群众,要爱护安置点的消防设施,不要堵塞消防通道;遵守防火规定,不要在帐篷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蜡烛照明;安全用电,不要私拉乱接电线,防止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