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人流物流密集,节庆活动频繁,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加之风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此,公安部消防局2月5日专门发布消防安全常识,提示公众注意防火,平安过节。
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公安部消防局提醒各单位特别是商场、车站、学校、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章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各单位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要及时维护保养室内外消火栓,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
提醒公众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举报。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此外,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公安消防部门特别提醒公众要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