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公安交管部门“十二招”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发布:东城分局    时间:2013/4/19 17:16:32
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公安部交管局日前下发《今冬明春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十二项措施》,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全警动员,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措施一:加强车辆行驶速度管理,严查超速
  
  以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以及事故多发路段、多雾结冰路段为重点,严厉查处超速违法行为。加大对疲劳驾驶、逆行、违法超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措施二:管住7座以上客运车辆,六项必查
  
  加强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
  
  措施三:集中整治货车隐患,不让“祸”车上路
  
  对在用的重、中型货运车辆的定期检验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严格落实货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和安装侧面、后下部防护装置等查验要求。对安全状况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措施四:开展运输企业集中整治,管好“自家”车
  
  会同有关部门对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营运车辆安装和使用GPS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措施五:严格营运驾驶人管理,强化源头安全意识
  
  每月对营运客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进行一次清理,对交通违法记分临近12分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一次警示教育;对累积记满12分的,抄告运输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责令禁运,并限期到公安交管部门参加学习并接受处理。
  
  措施六:全力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分级督办
  
  会同有关部门对今年以来排查出的事故多发路段、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公路桥梁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尚未整治或者整治不彻底的,实行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
  
  措施七:积极应对恶劣天气,科学应对处置
  
  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制定恶劣天气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预案。及时发布应对恶劣天气采取的交通管控、分流等工作信息,提前做好交通引导。
  
  措施八:强化区域警务合作,携手解难题
  
  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卧铺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为重点,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区域警务合作,实行联勤联动,开展区域性整治。对从事异地运输的营运大货车,登记地和使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缝对接”,严防失控漏管。
  
  措施九:加强宣传,普及冬季出行常识
  
  追踪典型案例、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教育功能,向运输企业及驾驶人和社会公众集中传播冬季道路交通出行知识。
  
  措施十: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措施落实
  
  落实对重点地区的督查责任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开展市地之间、县(市、区)之间异地交叉检查。对督促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措施十一:加强预警研判,科学预防
  
  坚持周分析、半月会商、每月通报事故预防工作制度,及时调整措施对策。每月对发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案开展评析,深入查找薄弱环节,跟踪抓好问题整改。
  
  措施十二:积极建言献策,完善长效机制
  
  认真剖析今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主动向党委、政府和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汇报,提出过硬措施,完善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公安部交管局还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多了解一些冬季交通出行常识,做好车辆换季保养,保持安全车速,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争道抢行,注意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