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发布大厅
交流互动
警务公开大厅
微博发布大厅
国务院信息发布
相关资讯
•
路边的蜂蜜要慎买
05-31
•
远离以下九种停车地带,避免爱车遭遇不测
04-10
•
停车小事 交通大事 文明停车 从我做起
04-10
•
春季出游 路边野菜莫乱采
04-09
•
路边泊车有技巧
04-08
•
高速停车休息须谨慎
04-03
•
“四招”安全停车
03-22
便民公告
停车下客应靠路边多近
发布:
李堃
时间:
2013/4/15 9:21:41
的哥邢某未靠路边停车下客,结果乘客下车开车门时将骑电动车的张某撞死。事故认定邢某负主要责任。因交通肇事罪,邢某还被依法判刑。
#
警方提示
#
车辆停车下客,须在允许停车路段,靠道路右侧边缘起50公分内即停、即下、即走。
全国公安导航
山东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全省公安导航
朔州市公安局
忻州市公安局
太原市公安局
吕梁市公安局
晋中市公安局
阳泉市公安局
临汾市公安局
运城市公安局
大同市公安局
长治市公安局
晋城市公安局
临汾党政机关
临汾市人民政府
主办:临汾市公安局 网站标识码:1410000021 ICP备案许可证 :
晋ICP备05003731号-1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001号
版权所有:临汾市公安局
20141
1899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