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市民买卖房屋需谨慎
发布:杨洋    时间:2013/4/1 15:26:58
随着楼市调控新国五条出台,二手房市场近半个月来异常火爆。“二手房征收差额20%个税”的规定,使得一些刚需客户急着买房过户,掀起了一轮“抢过户”大潮。有人为了抢跑政策落地,宁愿缴纳5.6%的营业税来卖掉不满5年的房子,其实未必合算。因为,个人所得税按照除去契税、营业税和装修费等税费后所得的20%征收,而非按买进卖出的差价计算。市民在买二手房时,在合同里应把每一项税费逐条列清楚,由谁负担,千万不能笼统写全部税费。此外,新国五条中规定房屋契税和装修资金部分可免除税费,许多市民装修时并未开具相关发票,警方建议市民今后在装修时要找正规公司开具正规发票。
    此外着急过户的市民也需谨防陷阱。市民购二手房焦虑已成为近期一种普遍心态,买卖双方在很短时间内急着买与卖,难免遭遇风险和陷阱。比如房东隐瞒房屋瑕疵,房子被法院查封,房屋前期费用未结清等情况,中介乱收费现象也有所抬头。建议买方多去房子里看几次,多问点房屋的情况,在操作过程中尽量规范化。
    在买卖双方达成初步购买意向后,买卖双方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而在此之前卖方会要求买方支付一定的定金,但经常会出现买卖双方最后在某些细节方面出现问题而无法达成意见统一的时候,之前支付的定金如何处理则成为了双方讨论的焦点。所以买方在交付定金前,一定要与卖方协商好对于定金的处理方法。
    在注意上述购房事项的同时,还要防范以下几类骗局:
    一是黑中介虚构房源。黑中介公司以虚假的廉价房源为诱饵吸引租房者,但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见不到房主,信息费也无法要回。警方提示:如果房屋出租或者出售时价格异常便宜,请多加小心,也许这是个诱人的“圈套”,一定多方核实后再交纳各种费用。
    二是托关系买紧俏房。骗子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骗取事主交纳的定金。或者冒充房地产公司名义,以假的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是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案发后携款潜逃。警方提示: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同时还要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易相信口头协议,随意签订合同交纳巨额定金。
    三是伪造证明一房多卖。骗子以一套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个客户骗取房款,然后逃之夭夭。警方提示:在购买二手房时应多加小心,一定要查清对方所售房屋的情况和“三证”是否齐全。警方特别提醒市民,如果还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切记不要支付全部房款。
    针对以上三类骗局,警方特别提醒市民在买卖房屋前应注意以下4个方面:
    一是看清资质:务必去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公司或者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出售或出租手续。切勿轻信个人或黑中介公司的花言巧语。
    二是慎签合同:在购房或租房前要认真核查所有产权证明以及二手房主或者房东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在签合同前要看清条款,避免中介陷阱。
    三是小心付钱:签订合同后最好先付部分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全部大额款项,等所有手续办完后再全部支付。
    四是保全证据:如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为警方侦查破案赢得时间,同时要保全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