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请谨慎处理废弃银行卡
发布:fenxi    时间:2013/3/20 9:17:35
请谨慎处理废弃银行卡

     银行卡现在和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密不可分,市民手中闲置的银行卡也越来越多,销卡嫌麻烦,时间一长就容易成为“废卡”。而如今,却有一些人愿意用高价收购这些所谓的“废卡”。对此警方提醒市民:“废卡换钱”这事儿听起来挺合算,但其中暗藏风险。这些卡极有可能被用于诈骗等非法活动,市民切勿因贪图小便宜掉入违法陷阱。

     暗藏猫腻

    一、藏匿网络身份神秘

   出售、收购银行卡的“商家”大都在网上发布消息,只留下QQ、邮箱等联系方式,有的声称可以通过支付宝交易,更有提供货到付款服务的,但是有一点非常相似,绝不与市民当面交易!

    二、多用于进行不正当交易

   列举三种常见情况:

   1、金融诈骗。现在不少人都会收到一些带有银行卡号的诈骗短信。其中的银行卡就是通过非法途径购买所得,不法分子是不会使用以自己真实身份申办的银行卡去进行诈骗的!

    2、洗钱。洗钱者将来路不明的钱存入买来的银行卡,然后再将钱提出,便可以完成洗钱过程,其身份同时得以隐藏。

    3、刷信誉的机构。这些机构必须使用大量的、来自全国各地的银行卡进行虚假交易来迷惑检查。因此,他们也会需要大量的银行卡。

    银行卡买卖涉嫌违规违法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废卡谨慎处理

    由于借记卡只有储蓄功能,不存在透支功能,因此许多人对这些废卡的处理也并不在意。在此警方提醒市民,废弃银行卡最好及时去银行进行销户,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要出售给他人,丢失的银行卡也要尽快挂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