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农村防火——其它防火常识
发布:古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8 8:47:09
 

1、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

2、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残液;

3、不要拿铜丝代替保险丝;

4、不要在大风无焚烧物品;

5、由于农药、化肥的品种很多,性质各不相同,有些农药、化肥放在一起会发生化学反应,轻则失效,重则发生爆炸、火灾,因此农药、化肥不能混存、混运;

6、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驶入加油站应熄火;

7、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

8、严禁携带烟花爆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乘坐交通工具;

9、不要在未收割的地域烧麦茬、玉米杆等易燃物质,既污染环境还有可能殃及其他群众,对他们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

10、不要在林区点火,生完的火堆要及时熄灭,防止造成森林大火,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