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农村防火——使用农机注意防火
发布:古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7 8:47:12
 

1、农机应定时进行检查保养,发动机和燃油箱必须保持清洁,擦试油垢时不准使用汽油;

2、检查时严禁使用明火检修清洗零件时,应禁止吸烟、动火;清洗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废液放入带盖油桶内,并送油库保管;

3、经常检查发动机汽化器,防止在作业场地发生回火;在麦田、打碾场及场院中作业的农机,排气管上要安装防火罩;

4、无论什么季节,农机启动时,均不准用明火烤车;夜间作业要有良好的照明设备;长期停放时,应将油箱的燃油放净,蓄电池应摘除存放。

5、加注燃料时,不能使用塑料桶盛装汽油、柴油直接向油箱加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