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防盗防火“十要十不要”
发布:大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7 15:38:44
为保障同学们的切身利益,要求人人树立安全意识,认真做好以下防火、防盗事宜:
1、要在出入宿舍时候随手关锁门;不要将宿舍的钥匙借朋友和随便为不认识的人开房门。
2、要妥善保管财物,休息或者外出时将现金、银行卡、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放入柜内并上锁;不要在宿舍存放太多现金,银行卡、存折与身份证不要放在一起,不要将手机随便放桌面上。
3、要加强沟通,互相关心,彼此提醒,共同防范;不要怕麻烦、图方便、厌约束,安全重在防范。任何时候发现宿舍区内的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要及时告知值班人员,紧急情况要大声呼叫,及时报警,对正在作案的犯罪分子要敢于斗争,事后要保护好现场。
4、要积极配合学校宿舍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要带外人进宿舍,更不能容许外人在本宿舍留宿;要举报上门推销者,不要姑息上门推销的人。
5、要注意用电安全;不要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等。
6、要重视防火;不要在宿舍和公寓内做饭、烧水等。
7、要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要在楼道内、室内、阳台等处燃放烟火爆竹,不准焚烧纸张、杂物;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
8、要爱护消防器材;不要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9、要提高警惕;不要卧床吸烟。
10、要及时发现火情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向校保卫处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酿成大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