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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公安局
表扬
贵局宁永强警官是个热心为民服务的好警官!10月4日22时许,我和爱人入住贵县一家宾馆,把身份证遗失在了该宾馆。回西安发觉身份证丢失后,给贵局打电话询问,接线员让我联系宁永强警官。宁警官了解情况后,安慰我不要着急,答应为我寻找。10分钟后,宁警官就打来电话,说我的身份证已经找到了,还答应免费给我寄过来。我的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宁警官是一位为人民服务思想树的牢、业务素质精湛的好警察,是贵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丰硕成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代表!感谢宁警官,感谢贵局培育出了这样优秀的人民干警!
10-09
10-10
吉县公安局
表扬
国庆期间,我和爱人沿大运高速从太原到壶口瀑布游览。10月4日22时左右到达吉县,在一家私人旅馆住下。店主登记我的身份证信息后没有返还我的身份证,我也也忘记索要,回到西安后才发觉丢失。打电话到贵县公安局说明情况后,接线员让我打宁警官手机询问。宁警官非常热心,当即答应帮助寻找。十几分钟后,宁警官就主动打过电话来,说我的身份证找到了,还答应马上给我寄过来。宁警官这种热情、敬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迅速、及时、高效率的业务素质,给我留下深刻印象,也使我看到了贵县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丰硕成果和公安干警一心为民、热情周到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素质。宁警官就是突出的代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向宁警官致敬,向吉县公安局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同志们学习、致敬!!!
10-09
10-10
直属分局
表扬
9月17日我因解放路派出所在处理我的一起案件中存在的几点问题提出了批评,9月18日早上便民在线即回复进行全程核查。非常迅速。特别感谢!并希望尽快给出调查结果。
09-18
09-19
直属分局
批评
2014年6月1日下午四点左右,我被席鹏及其男朋友梁帅殴打。我报警,解放路派出所的民警到场后将我们带到派出所。之后有一名身穿警服的高个人员(手机号为15603577377)对我老公不止一次说:“你们这事情,各走各的就算啦,要经公的话你老婆也会被拘留。”用这一类的话吓唬我们。我们要求派出所公正进行处理,期间我在解放路派出所听见有所里的一位身穿警服的年轻人叫席鹏的母亲“舅妈”,并要求派出所的人照顾,当时派出所的人还斥责年轻人:“你舅妈真混,在人家店门口乱骂,让她赔人家点钱她也不愿意,到了所里还乱骂。我不调了,该咋办咋办。”,就这样一直到晚十一点左右没有再进行调解,这时派出所的一个叫秦晋的和一个年龄大的姓“文”的才给录了材料,并说如果要鉴定伤势,叫我第二天道派出所来,我无奈的先回了家。 第二天,我到了派出所,接待我的是前一天的高个子(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当时秦晋也在场,因为要求鉴定的问题还与高个子发生争执,后来由他带我去做鉴定,并叫我们拿到结果后给他送去,6月7日左右法医鉴定我为轻微伤,我将坚定结果(鉴通字2014000026)送到派出所要求处理,他告诉我回去等结果。之后我多次到派出所要求结果,他都告诉我:“案子已经报到法制科了,是法制科没批,我也没办法,你就等着吧。”就这样一直拖到7月底都没有给出处理结果,期间我到派出所无数次,电话不知道打了多少次(我可以提供电话记录)他(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都一再用这个理由推脱。 到了8月1日,此时已时隔两个月了,出于无奈我找到了所长,所长听了我的案子后立即给相关人员打电话要求尽快办理。8月7日他(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电话通知我说,有两种处理方式:一、调解,给我适当经济补偿。二、正常由公安局处理:对我予以200元处罚,并处席鹏拘留3天,梁帅罚款200元。让我考虑,我当时就明确回复不调解,要求按第二种方式正常处理。他(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说让我尽快到所里来交罚款。8月15日我从外地回到临汾将罚款交到他(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手里时通知我案子已报到法制科,等结果。后多次到派出所和用电话向他询问处理结果,他都以网不通为理由让我再等。8月20号前后曾打电话叫我去所里签字,但不让我看处理内容,并给了我罚款单。9月1日在我再次询问时才让我到所里签字拿处理结果,可笑的是强行要求我将日期签到8月20日。在我签完字后,这时我才看到给予对方席鹏、梁帅两人的处理竟然是分别罚款500、200(行罚决字2014000427)。我说:“这怎么和你说的结果不一样?”他(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说:“你是不服么?”我回答:“是”他说“不服你就去找局里,这是法制科定下的”。 综合以上情况,对于我的案件处理上我有几点质疑,望给予我准确的答复: 一、 我与席鹏、梁帅的案件具体是由谁负责办理的,负责办案人员是谁?录材料的时候是秦晋和姓“文”的人,处理案件时应该由谁负责处理,之后再没有见过这两名警察?为什么给我录材料的人和处理案件的不是同一个人,是否符合规定? 二、 案件的处理期限是多久?从6月1日发生至9月1日处理是否在故意拖延案件的办理?从我6月7日将鉴定结果送到派出所后,一直告诉我说已经报到法制科,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是否法制科故意拖延办案时间? 三、 手机号为15603577377的警员是否是派出所的正式警察,他的言行是否与警察的身份相符?8月20日叫我签字并给我罚款单时,告诉我的处理结果和实际处理结果不一样,还故意隐瞒,并在9月1号给我处理结果单时强行要求签到8月20号符合法规么? 四、 在我被打报案后,经过派出所的调查,调查人员是哪些人?查明的结果是我先动手与席鹏撕扯一起,这是谁负责调查的?在什么地方调查的?为什么只有我的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法医鉴定等证据?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办案人故意袒护对方,办理人情案嫌疑? 五、 在我上次向公安局反映了我的情况后,是否进行了详细调查?在处理案件中是否存在办理案件不公证的情况?是否对办理案件的责任人员进行了调查和处理,调查的结果为什么没有明确告诉我?只给我说如果有问题可以向临汾市公安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向的督查纪检部门反映,是否还需要提出书面的申请调查处理的文件才能进行调查处理? 请公安局领导或督察纪检部门予以调查,公正的解答我的质疑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我,才能让我感到公正!
09-17
09-18
翼城县公安局
表扬
领导,您好,我想表扬一下隶属于翼城县公安局的里砦派出所的户籍员的女士,她的电话为13903571726,她的服务真的特别好,希望您给她的工作给予肯定,谢谢!
09-04
09-04
翼城县公安局
批评
北关派出所民警卢暾有两个户口,一个身份证号码是141022197309040011,一个身份证号码是142723197310231419,不知道哪个是真的,一个警察能有两个户口吗?望查实回复为盼!
07-29
07-31
襄汾县公安局
表扬
上周反映了个问题,办公室的同志很负责,不仅回复了问题,而专门打电话解释情况.心理是暖暖的,不管问题最终能不能解决,就凭这态度,还是要给个赞.
06-19
06-23
曲沃县公安局
表扬
我是临汾市曲沃县安泉村村民,与到了困难两个月都没办,实在没办发了,打了求助电话,张博伦警官马上就给我办了。感谢张博伦同志。
06-17
06-18
直属分局
表扬
今天我举报午睡时间扰民噪音,民警接电话后很快就没有音响的噪音了,特此感谢民警同志办理案件效率很高,为民排忧解难,态度周到负责。因只知道他们的电话号码,所以只留上电话号码,特此致礼!!!
05-24
05-26
直属分局
表扬
千言万语无法表达我的感激,只能通过一封感谢信来略表我的感激之情.先说说我要感谢的这位领导帮助我的事吧,因为二女儿还小的原因,她的身份证使用年限只有5年,正好在前段时间到期了,所以需要到相关所属派出所去从新办理身份证证件,我的户口在路东派出所,但是现在我们在当地是没有房子的,租住的房子在乡贤街附近,如果要办理身份证,,二中路那边不予我们办理,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现住址在哪让我们去哪办理,我们就去了乡贤街派出所去办理,结果工作人员说让我们出示现住址房东的房产本,想想呐!人家的房产本是那么好用的么 ,即使那样,我们还是开口求到了人家面前,结果人家说没有房产本,只有一张从别人手里买地基的手写凭据,我们拿到了乡贤街派出所.几番波折,虽然过程难点,但是还是同意了我们的迁户,正当我们以为事情算完了的时候,房东和我们在大厅开始办理迁户手续,可是仅仅因为工作人员的一句适时提醒,房东不合作了,工作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告知房东如果这样给我们迁户了那么 我们就成为房东住址的户主了,而且有可能会发生分房纠纷,因为我们住的这户房东他们全家的户口都迁到了别的地方,在这个住址上没有他们家人的户口信息,所以在最后,我们还是迁不成户,身份证还是办不出来,只能每天去找工作人员看如何解决这件事,工作人员让我们从新找个有房的户主然后挂靠上人家的户,可是我们去哪找呀,无奈每天只能去找他们看看还有什么办法,终于他们把我介绍到了临汾公安局直属分局户政大厅,我去了户政大厅找到了李毅李教导员,把我的情况详细的给领导说了一遍,领导很热心的又打电话和房东沟通了一下,但是房东怎么也不同意 ,最后,领导让我去找住在这个辖区的亲戚,让我挂靠在他亲戚的户上,才解决了问题.前两天,我女儿也照了相,事情完美解决,感谢这么一位真正为民办事、排忧解难、给于人民方便的领导.李毅李教导员,真的非常感谢你.
05-23
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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