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类 职权编码: 0900--B--10000--141000
职权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72号)第四十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发现有违规制造、销(配)售枪支 2、调查责任: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3、审查责任: 存在违法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处罚决定书》依法予以处罚,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处罚 4、、告知责任:告知本人拟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申辨权. 5、决定责任: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进行惩治。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
事项依据: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七条 2、《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3.《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4. (1)《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 5、《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条 6、《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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