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乡宁县公安局毕业生落户便民公告
发布:乡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5/7/9 9:25:22
 

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对于未就(创)业的普通高等(中等转业)学校毕业生,原则上应将户口迁回原籍落户。凭以下证明材料办理落户手续:

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已办理就业手续的非应届毕业生凭单位出具的接受公函、《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和单位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