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电信诈骗”千万别上当
发布:古县公安局    时间:2013/5/16 11:49:34
   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目前侵害百姓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作案形式
  一,各类虚假中奖信息诈骗。
  嫌疑人利用网络,电话,短信等形式发布中奖信息,诱骗被害人向指定帐号缴纳所谓公证费,拍卖费等从而骗取钱财。
  二,冒充电话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嫌疑人拨打居民家中电话,冒充电话局和公,检,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谎称电话有高额欠费,个人信息被盗用,帐户涉嫌洗钱,存款有可能损失等情节恐吓被害人,以"保护"财产为由,用电话指使被害人在银行ATM机或网上转账。将被害人存款转账到骗子提供的所谓资产保护的帐号内,诈骗被害人钱财。
  三,以熟人出事急需用钱为名进行诈骗。
  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息的形式,谎称受害人的亲朋好友生病,出车祸,嫖娼,酒驾被抓获或子女被绑架等理由,进而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帐户汇款进行诈骗。
  四,以提供虚假彩票,股票内幕信息为名进行诈骗。
  嫌疑人利用人们急于一夜暴富的心态,声称只要加入某网站成为会员,就可以得到彩票中奖号码,或股票投资等内幕信息。嫌疑人会根据受害人汇款情况,多次要求追加汇款。
  五,以退税为名进行诈骗。
  嫌疑人冒充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可退还部分税款,并以交手续费等名义,指使被害人在自动取款机上进行转账诈骗。
  六,网上和电话交友诈骗。
  嫌疑人利用网络和报纸等刊登个人条件优越的交友信息,吸引被害人上当。再通过网络和电话沟通,蒙惑被害人。以各种理由,让被害人向其账号内汇款,进行诈骗。
  七,网络购物诈骗。
  嫌疑人利用一些大型购物网站或使用插件在各大网站中发布货物信息,诱骗事主汇款后骗取钱财或以次充好,以假货进行诈骗。
  八,银行卡消费信息诈骗。
  嫌疑人利用短信群发,谎称被害人在某商场刷卡消费,当受害人拨打短信中提供的电话后,自称是银行客户服务中心,骗取受害人财物。
  九,以招聘或介绍工作为名进行诈骗。
  嫌疑人以著名企业特别是酒店宾馆招收员工为名进行诈骗,要求受害人缴纳保证金。
  十,以提供低息贷款的名义进行诈骗。
  嫌疑人利用群发短信,在报纸打小广告等途径发布可以提供低息,无抵押贷款等信息。若受害人与其主动联系,嫌疑人便要求其向指定账户汇入"手续费","好处费","验资款","保证金","利息"等层层设套,骗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