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家居失火应急十要
发布:永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3/5/6 14:42:55
    一、初起火势易被扑灭,在消防车未到前,如能集中全力扑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二、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少。牢记火警电话"119"。
  三、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片刻延误,易成巨灾。
  四、要沉着冷静,有序撤退。倘若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会导致自相践踏,造成惨剧。
  五、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可将被单、台布撕成布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
  六、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跑向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法脱险。
  七、烟雾较浓时,不必惊慌,宜用膝、肘着地,葡匐前进,呼吸要小而浅。
  八、在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因为浓烟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0.5米。
  九、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孩子脸上,一手抱着孩子,一手着地爬行逃出。
  十、逃离前必须先把着火房间的门关紧。特别是在住户多的大楼及旅馆里,采用这一措施,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能为本人和大家赢得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