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车辆超载超限的安全隐患
发布:尧都区公安局    时间:2013/4/22 8:22:59

车辆超载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诱发了大量的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据统计,7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车辆超载引发的,50%的群死群伤事故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与超载有直接关系。 

(1)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由于超载超限车辆的荷载远远超过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载荷,致使路面损坏、桥梁断裂,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2)行车中危险性增大。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3)驾驶人容易出现操作错误。驾驶人驾驶超限超载的车辆,往往会增加的心理负担和思想压力,容易出现操作错误,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交通事故。 
(4)影响着道路的畅通。由于超限超载后的车辆无法达到正常速度行驶,长时间占用车道,直接影响着道路的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超载的处罚规定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3)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