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近期对十字路口是人让车还是车让人问题进行了调查报道,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关于行人在过斑马线被撞的报道日前也多有报道。在斑马线上究竟是人该让车还是车该让人的有关法律和地方规定并不完全一致,导致的结果是在处理相关事故时各地不尽相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机动车与行人相争斑马线的背后是对斑马线心存敬畏心理的缺失。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就已经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但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有红绿灯的路口,机动车遇到行人过马路,不但不减速避让,反而加大油门风驰电掣般呼啸冲刺而过,把行人们吓得退避躲闪;有时候行人在鱼贯飞驰的车流中寸步难行,心惊胆战;更有不幸者,在与车辆周旋中被撞伤残死亡,这些现象充分佐证了机动车驾驶人员对斑马线敬畏心理的缺失。但我们过多地指责他们也不公平,现实是行人在过马路时有不少人也无视红绿灯的存在,一味地我行我素,在车流高峰期,车与人在斑马线上的纠缠呈现胶着状,行人“罚不责众”的心理背后也是对斑马线的不屑,广州等地率先明确了斑马线车祸责任,行人闯红灯导致车祸要负主责,这样的“个别规定”看上去是公平的,但在全国范围来看又显得不公平。
如果驾驶员和行人都能对斑马线心存敬畏,驾驶员能摒弃无视法律陋习,行人通过斑马线时也能遵守秩序,一个通畅安全的和谐交通蓝图将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