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发布:永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3/4/16 15:37:40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托儿所)门卫必须是专业保安人员,其它学校应配备保安人员,加强学校门卫管理。
3、学校(园)安装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园)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学校(园)要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学校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