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夏季如何防范溺水事故
发布:永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3/4/1 10:36:36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未成年或不通水性者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禁止野浴的地方,千万不要野浴。

  8、如果遇到有人溺水要大声呼救其他人员帮忙救助。救人时携带救生圈、木板等漂浮物去救。也可在岸边用长竹竿或绳子投向溺水者,让其抓住将其拉上岸。

  9、岸上抢救:让溺水者平躺,头偏向一侧,协助将其口、鼻内的泥沙和水吐出来。假如呼吸很微弱或已经呼吸停止,要马上做口对口人工呼吸和在胸部正中进行压挤,帮助心脏恢复跳动。

  10、情况严重的,应在救人前就拨打110报警或者120急救电话,请医生来现场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