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范社区民警提示十条
发布:乡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6 16:39:35
1、尊敬的居民朋友们,社区是咱家,平安靠大家,请您多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反映身边发生、发现的可疑的、不安全的人和事,当您遇到危难时,请拨打电话“110”。拨打时,请讲明您的姓名、所在位置、简要情况、联系方式等。
2、当您离家外出或入睡前,请您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一定要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入室盗窃、抢劫、强奸等实施犯罪活动;并要检查电器、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3、居住楼房的居民,请您安装楼宇对讲、门磁报警、防盗门、防护窗或其他技防物防设施,防止犯罪分子爬楼钻窗、撬门入室实施犯罪活动。
4、当您回家把车停放在家门口时,请您把车停放到安全的地方,把贵重物品带回家,并要安装排挡锁等防盗装置,采取拔大线、关闭油路、电路系统等防范措施,防止机动车被盗、被砸
5、当您把房屋出租、出借给他人居住时,要向派出所、社区民警进行登记,严格履行房主治安责任,督促租住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租住的流动人口要按照要求及时登记、办理暂住证。
6、当您因邻里矛盾,家庭矛盾或其他事情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请您千万要冷静,少说一句话,互相退让一步,便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及时找社区民警、居委会等有关部门解决,以防悲剧发生。
7、当您的孩子夜不归宿,大手花钱,使用物品如手机、自行车等来路不明或发现有不良行为时,一定要查问清楚,加强教育,并及时向派出所、社区民警反映,防止孩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8、当您深夜回家,特别是青年女工、女学生下夜班、下晚自习要结伴而行,不要独自行走,并带好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以防不测。
9、当有人利用和尚、道士、尼姑、封建迷信等各种名义化缘、推销物品、乞讨或驱邪、治病时;当有人持外币、金砖、元宝、文物、中草药等金银首饰及名贵药材,花言巧语与您兑换人民币时,当陌生人和您谈生意挣大钱时,当陌生人和您捡钱平分时,当陌生人推销物品先付款时,请您一定识破其圈套,防止贪小便宜吃大亏,被人骗钱、骗物。小孩、老年人花大数额钱时,一定要与父母、子女或其他亲友商量。
10、当您经营店铺,尤其是小孩、老人收钱时,请警惕有人使用假币,顾客多时要看管好人民币、电话费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