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空中遇难紧急救护措施
发布:永和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6 8:09:49
    飞机的出现,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很小,让人们的出行变得更加便捷,同时,较其他交通工具相比,飞机出现事的比例故比例显然很小,但却也让人触目惊心。历史上的今天,就出现过几起飞机失事事件:如1979年5月25日美国芝加哥机场坠机案;1979年5月25日273人死于美国航空事故;2002年5月25日,台湾“中华航空公司”一架由台北飞往香港的波音747客机在澎湖坠海失事,机上225人全部遇难。如果在空中发生紧急情况,我们首先应该做些什么呢?
  飞机起飞后的6分钟和着陆的7分钟内,最容易发生意外事故,国际上称为"可怕的13分钟"。据航空医学家统计,在我国有65%的事故发生在这13分钟内。因此乘坐飞机应按要求,在起飞前就要系好安全带。
  空中常见的紧急情况有密封增压舱突然低落、失火或机械故障等。一般机长和乘务长会简明地向乘客宣布紧急迫降的决定,并指导乘客应采取应急处理。水上迫降时,空中小姐会讲解救生衣的用法,但在紧急脱离前,乘客仍应系好安全带。若飞机高度在3660~4000米,旅客头顶上的氧气面罩会自动下垂,此时应立即吸氧,绝对禁止吸烟。如果机舱内失火,可用二氧化碳灭火瓶和药粉灭火瓶(驾驶舱禁用);非电器和非油类失火,应用水灭火瓶。乘客要听从指挥,尽量蹲下,处于低水平位,屏住呼吸,或用湿毛巾堵住口鼻,防止吸入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