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应对“双抢”四常识!
发布:大宁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0 10:27:56

抢劫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但没有使用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

抢劫、抢夺违法犯罪对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警方希望广大居民学习掌握一些防抢常识,因为通过您的自身努力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一些抢劫、抢夺侵害的发生。

1、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突然遭抢的紧急关头,确保人身免遭歹徒伤害是最重要的,在此基础上寻找机会大声呼救或与歹徒搏斗,特别是在周围有人的情况下,一定要大声呼救,以引起人们的注意和警觉。但是为了人身安全,在与歹徒搏斗时一定要讲究策略。

2、冷静观察,注意捕捉抢劫、抢夺者的各种特征。这些特征主要包括:一是歹徒的发型、体形、身高、肤色、脸型、口音及身体的其他明显特征;二是作案使用车辆的颜色、大小、型号、车牌号码。如有可能,最好留下一点抢劫者的实物罪证,有利于案件侦破。同时,在违法犯罪分子逃跑时,如果您能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追上几步或站到高处看清歹徒逃跑的路线,这样更有利于警方撒下天罗地网。

3、及时报警。万一遇到歹徒抢夺或抢劫,要及时拨打“110”报警,千万不要延误报警。报警时要数明歹徒人数、逃跑方向、体貌特征及被抢物品等情况。

4、挺身相助,勇于检举。警方希望广大居民在遇到他人被抢劫、抢夺时,见义勇为,挺身相助,用您的手机、电话帮助被害人及时报警,并记住歹徒特征,为警方提供线索。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广大居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人使用来历不明的手机和二轮摩托、助动车,或发现有白天睡觉、晚上外出的形迹可疑人员以及在租赁房屋内存放来路不明物品的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