隰县出台《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政策》,对特殊人群实行生活救助。目前,有关资金的申请和审批工作正在进行,3月底前第一季度的救助资金将全部发放到位。
该政策规定,未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持有国家残疾人证、残疾等级在二级以上(含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均可享受此次特惠的救助政策,主要内容:一是凡隰县籍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城乡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按210元的标准救助。二是农村重度残疾人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达不到210元的按缺额补足。此举将惠及全县近千个残疾人家庭。
“普惠加特惠”政策的出台,不仅可以增加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收入,改善残疾人的家庭生活,还可以提高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