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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市公安局
户政
无法加急的话几天能到呢,补办的收货地址可以改吗
01-05
01-09
霍州市公安局
局长信箱
⑴分析假如霍州供热中心托管给李亚平或者村委,且签订了供热服务协议。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规定,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属于非法经营,民生供热企业应该承包给有供热运营资质的企业,不应该承包给个人,如果承包个人或卖给个人违法,不合理。 请李亚平或者白龙村委出示合法的授权委托运营管理协议书及供热经营许可证及从事此业的相关安全证书和资格证,否则触犯《中华共和国刑法》,属于无证非法无证经营,且违法擅自制定和调高安装费、材料费、测量费、取暖费,强制捆绑收费,且未能保障服务质量达标(室温低于18℃),等后果将面临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民事赔偿、信用记录受损等严重后果,请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 ⑵根据霍州住建局2023年10月30号的公告,(全体市民:2023-2024年度采暖季集中供热由霍州市供热中心运营,霍州供热中心是我市集中供热唯一合法的运营主体,其它收费渠道及方式均属无效)。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意思:①2023-2024年度采暖费只能交给霍州市供热中心,两种缴费方式:一种是到现场缴纳,一种是通过网上缴纳。②所有采暖用户,费用交给村委会或者物业公司,都无效。③太原炬能公司已经没有管理和收费功能。 依据公告,这些费用应该政府相关部门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和政策,李亚平及白龙村委无权擅自捆绑收费(把取暖费与接口费、安装费等捆绑收费),无权不给群众供暖,无权强制收费,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这种行为涉及乱收费,属于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蒙混群众,捆绑强制诈骗他人财物,借机敛财 ,涉嫌诈骗罪,特此向公安部门报案,进行调查和处理。 ⑶分析假如委托给李亚平,孔祥峰的缴费记录应该已上传给供热中心且具有监管权 知情权,那么又为什么回复(经调查,霍州市供热中心未收取过来电人所说的任何费用,且孔祥峰不是其中心职工,与供热中心无任何关系)?孔祥峰在供热中心连户编号都没有,处于账户空置状态,显然证明李亚平蒙混群众借机敛财,涉嫌诈骗罪、乱收费罪、违反了《合同法》,触犯了取暖业主的财产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⑷分析既然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供热中心是唯一收费主体的公告中收取的是采暖费,并不是接口费、材料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应当向消费者出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依据此法请托管方李亚平和白龙村委出示收取接口费、安装费、材料费、测量费、取暖费的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文件规程,否则属于捆绑收费和强制收费(捆绑安装费材料费测量费收费,否则不能获取采暖的商品服务,只能冬天受冻),不符合消费者保护权益,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第16条、第55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综合上述,李亚平和霍州市白龙村委,没有合法的政府和供热中心委托运营管理协议及供热经营许可证,且依据公告无权捆绑收费,更谈不上把收据数据上传霍州供热中心,孔祥峰的缴费账户处于空置状态,且没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文件规程的依据,没有依法依规收费,保障不了消费者的基本供暖温度,此行为已经违法,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村组织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清理水电暖气乱收费的文件规程,属于蒙骗群众,滥用职权,违法借机敛财,涉嫌诈骗罪、乱收费罪等,面临行政责任、刑事责任,金额巨大,后果严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重要指示,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希望相关部门领导明查。 此致 敬礼! 举报人:孔祥峰
12-19
12-25
霍州市公安局
局长信箱
不知是我太相信公安人员呢?还是人民公安不让管农民的事,大张派出所本人2022年4月份报过几次案,有出警和未出警,不知怎么才能顺心,因为他们不办实事
12-16
12-19
曲沃县公安局
局长信箱
我市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有哪些?地址在哪?
12-16
12-21
霍州市公安局
局长信箱
临汾霍州市大张村农贸市场内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几天内多次报警至霍州市110,均未出警,目前赌场依旧。 由于该赌场警惕性高,内部有其余出口,外部有人盯梢。本人无法获取具体门牌号,但知道确切位置,现提供以下信息 地点:霍州市大张村农贸市场正门左手第四家 姓名:已知赌场开设者叫“党兰” 时间:每天下午15-22:00进行赌博 希望立刻出警取证及处理 保护社会环境和人民财产安全
12-15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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