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 8:53:45提问:
你好,我原来是霍州矿务局的职工,落户于该单位集体户上,半年前我工作调动,现在太原市,新单位所属平阳路派出所,新单位出了《接收证明》。该证明内容是对霍州鼓楼派出所,并同意我迁入现单位所属派出所,我就是想问问,我是不是拿上这个就可以回霍州办理户口迁移证呢?
2013/1/11 10:52:55回复:
您好,从霍州市将户口迁往太原市平阳路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时应该携带以下材料: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2、霍州矿务局保卫科迁户介绍信;3、太原市公安局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此证明如何办理您需具体咨询平阳路派)。带齐以上材料,派出所当场办理。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如您还有疑问,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