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4/22 17:20:33提问:
我女儿潘颖是2007年考入山西师大(临汾)现代文理学院的学生(历史系0701),2011年毕业,同年考入安徽师大读研,当时没有将本人户口办到安徽师大。现在想从临汾直接将户口办回原籍阳泉市。为此近日找了原学校、临汾所属派出所多次,回答是必须阳泉市出具“准迁证”,阳泉说临汾所属派出所应出具个证明再开“准迁证”。对此我们又作了专业咨询,“公安部户籍七项便民措施”规定“四、考取普通高等学校...... 的学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通字[1994]62号文“户口迁移证明的使用范围:......对高等院校录取和分配学生......等仍然按照原有规定办理”。请问我女儿的户口到底该怎样办?
2013/4/23 17:41:04回复:
您好!您的户口现是大中专招生到学校的集体户口,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后再办理准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