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5/21 8:56:53提问: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于2007年因升学把户口从汾城派出所迁往太原,毕业后把户口暂时放在了山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去年结婚。我现在想把户口迁入我媳妇家,可我媳妇家那边的派出所说需要我原籍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我想问下:我户口迁出后原籍地派出所还鞥给我开具户籍证明吗?还有如果我想把户口迁回原籍,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如果我在汾城派出所落户后,我再把户口迁到我媳妇家,我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请麻烦你说下具体流程,谢谢!
2013/5/22 18:07:39回复: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的户口已经由原籍迁出,您就不在是原籍的常住人口,所以原籍不能为您出具户籍证明了。您现在可以直接向您妻子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投靠亲属将您的户口迁至您妻子户口内。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