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 2013/3/18 15:57:43提问:
  • 有8居民所有一排简易砖房(柴火棚),该居民有土地使用证。现因边上有一开发商建了一栋楼,该居民的简易砖房对楼房的环境有影响,开发商向居民购买简易砖房,其中有7居民同意,并取得了开发商的补偿款;在还有一居民不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对简易砖房进行拆除,该居民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开发商拆除简易房损坏财物一万余元;请问:公安机关对该案应如何处理?
  • 2013/3/18 15:58:19回复:
  • 您好,该案属于房屋开发补偿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业务管辖的范围。受案单位应告知该居民向当地政府申请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