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3/11 22:05:21提问:
襄汾县公安局户籍科:
早在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文件要求:只要有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户口本就可为新生婴儿上户。可到今天,公安局、计生委还在违反这个规定,新生婴儿上户还要计生委的上户证明,这到底是为啥?我的电话是打不同的,我只想问问为啥,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到底是国务院大,还是襄汾县公安局、计生委权力大?
2013/3/12 17:42:24回复:
您好!临汾市公安局就新生婴儿上户规定如下: 一、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时,需查验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
二、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时,对无法提供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的,但能够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单位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的,应予以上户。
三、对于不能提供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违法生育处理决定书予以上户的,各派出所要形成制度定期向当地乡镇府(办事处)计生部门通报新生婴儿上户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