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19 14:37:01提问:
你好,本人因有重名原因,特向贵局申请更名。
2013/2/19 17:48:24回复:
你好!
成年人更名,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更名的须提供以下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1、《户籍登记变更更正申请表》(一式二份) ;
2、学龄前儿童依据父母的申请给予变更;
3、在校学生根据学生学籍卡复印件和父母申请给予变更;
4、收养子女依据《收养证》给予变更;
5、父母离异子女或其他姓氏变更,根据公证处的《公证书》给予变更;
6、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变更姓名,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7、年满18周岁的人,没有充分变更理由的,不予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