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5 1:55:07提问:
你好,我是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桥上镇庄里村村民吉嘉芳。在四川省绵阳市上学和工作,于今年3月份在绵阳市高新区购房。现因申请当地特殊人群(农村居民家庭户籍)购房补贴,须出具户籍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11月30日,由绵阳市高新区住建局出具了核查函,户籍地派出所须对核查函下联进行回执,证明我在房屋备案期2023年3月24日属于农村居民家庭户。但我的户籍地派出所以“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全面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家庭户口”为由拒绝回执。我人在外地,电话沟通无果,对方先是挂了电话,第二次拨打过去我解释了“农业户口”和“农村居民家庭户”的区别,但对方称没有义务配合四川省绵阳市住建局。我户口本上户口类别显示“家庭户”,住址是“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桥上镇庄里村南头59号”。绵住建委发【2022】108号文件落款单位中有绵阳市公安局,该补贴涉及金额约2万元,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不是小数,恳请临汾市公安局chu?mi?an主持公道,谢谢!
2023/12/5 11:32:36回复:
您好,根据国务院、公安部相关规定,自2015年起,山西省全面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一律统一登记为家庭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