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政
  • 2020/8/17 11:28:17提问:
  • 我父母于2007、2008年分别去世,家中就剩我一人。我于2010年考入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户籍随学校录入迁入,2013年毕业后学校不再保留户籍,当时因家中无直系亲属导致户籍无法迁回,无奈之下只能把户籍迁入山西人才市场,2018年我登记结婚,现在想把户籍迁回籍贯地(洪洞县万安镇曹家庄村),但通过咨询洪洞县公安局得知需要提供宅基地证,而我村目前宅基地证还未办成,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才能把户籍迁回
  • 2020/8/18 15:12:34回复:
  • 您好,根据山西户口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迁户投靠需要遵循以上规定,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