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7 18:07:08提问:
您好,我是襄汾县汾城镇北贾坊村人。身份证号:142623198004071313,2001年到南京上大学把户口迁移到了南京。后来2010年在南京为了小孩买房落户。现在想把户口迁移到老家。然后回老家发展。如何操作?谢谢。
2013/2/7 17:49:00回复:
户口登记管理中对本县以外的普通户口迁入,实行准迁证制度。如果您的户口已经在南京落户,并且您的子女也一直在南京就读,您长期工作生活在南京,建议您继续保留您南京的常住户口;如果您想全家迁移回襄汾县汾城镇北贾坊村定居,原来的户口性质也不能改变,也就是说您即使户口迁回襄汾县汾城镇北贾坊村,也还是原来非农业户口。申请户口迁移时,需提供单位(村委)介绍信,户籍证明,迁出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经迁入地派出所核实同意后由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南京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即可。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祝您新春快乐!
你提到的村委介绍信可以由村委开具。户籍证明由那个部门开具? 迁出地为犯罪证明由哪里开具? 然后以上资料全了以后是不是到汾城派出所核实。然后再到县局开具迁入证明吗?
2013/2/8 15:35:31回复:
您好!户籍证明由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也就是说由您现在的户口登记机关南京公安部门提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由该公安机关出具,再带上您要求迁入地的单位或村委介绍信,到迁入地派出所(汾城派出所)核实同意后由县局户政管理部门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南京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手续即可。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祝您新春快乐!